其实多数人都误解了,物业管理住户(分业主,租户,业主家的工人,)搬东西出去都是为住户负责,并不是限制住户的自由,只要你能有效的证明你是这里的住户和所搬物品就行了。如果租户和业主发生经济纠纷,为了报复业主往往租户会趁业主不在或租期未结束搬走业主家的所有物品。如业主之前帮租户办的出入小区的证件有效且业主没向物业声明。物业无权干涉租户搬东西,只作登记就行同时这样尽管业主物品不见物业也无责!在租户无出入小区证件业主又不能到场物业通过业主留的电话沟通后开放行条也是放便租户的出行
EPS装饰线条
水利万物而不争,
而万物莫能与之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