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岗工作制
(一)各科室、窗口岗位都要确定AB岗,避免出现脱岗现象
(二)B岗责任人在顶岗期间,应认真负责做好A岗工作,享有A岗责任人的职责权利,并对执行A岗工作结果负有相应的责任。
(三)A岗责任人离岗前,必须提前做好工作移交,因特殊原因来不及移交的,B岗责任人要主动顶岗。
(四)B岗工作人员可为多人,顶岗秩序由科室、窗口安排,以便在A岗和其他B岗不能在岗时,按序顶岗。
(五)科室和窗口单位应加强对工作人员适应多岗位工作能力的培训,保证B岗工作人员能高质量地办理A岗所有工作。
(六)窗口工作人员因短时离开工作岗位,应及时摆放去向告知牌,并托付周边工作人员照看联络。
第五条AB岗工作制度的实施,纳入中心考核管理办法。出现空港缺位和AB岗位责任人失职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科室、窗口和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