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在。
这句话的意思就是指等到(他们)犯了罪。
这句话出自于先秦孟子及弟子的《齐桓晋文之事》。
原文
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已。及陷于罪,然后从而刑之,是罔民也。
译文
如果没有长久不变的善心,(就会)不服从约束、犯上作乱,没有不做的了。等到(他们)犯了罪,随后用刑法去处罚他们,这样做是陷害人民。
水利万物而不争,
而万物莫能与之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