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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省六部制与行省制度的区别

三省六部制与行省制度的区别

区别:

(1)三省六部制是中央行政机构,而行省是地方行政机构。

(2)三省六部制是为了强化君主专制,而行省是为了加强中央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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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省六部制和行省制的联系:

(1)都是行政机构,都是为了加强和巩固封建统治。

(2)行省是三省六部制发展到元朝中书省的派出机构。

行省制—元朝

元行省制的历史价值在于:它创立了一种以行省为枢纽,以中央集权为主,辅以部分地方分权的新体制。

三省六部制—唐朝

第一,使封建官僚机构形成完整严密的体系,提高了行政效率,加强了中央的统治力量。第二,使宰相的权力——分为三,三省长官的品级又较低,这就削弱了相权,加强了皇权。在秦汉,丞相协助皇帝处理全国政事,处于“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地位。每当皇帝无能,丞相就可能专权。三省六部制的设立,三分相权,有利解决皇权与相权的矛盾,加强了皇权;同时扩大了议政人员的名额,收到了集思广益的效果;第三,各部职责有明确的分工,有利于皇帝的集权与政令的贯彻执行,提高了行政效率,充分发挥了国家机构的效能。三省六部制是中国官制史的重大变革,它标志着封建政治制度的成熟。此后,历朝基本上沿用这种制度。

郡县制—秦朝

特点:与分封制不同的是,郡守和县令都由皇帝直接任免。影响:郡县制下的郡守和县令都是由皇帝直接任免,从而使君主有效地加强了中央集权,有利于政治安定和经济发展;郡县制从根本上否定了分封制,打破了西周以来分封割据的状况,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管理,有利于防止地方割据分裂,有力地维护了国家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