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基本组成部分的要素有
公文一般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等组成。
1、份号
公文印制份数的顺序号。涉密公文应当标注份号。
2、密级和保密期限
公文的秘密等级和保密的期限。涉密公文应当根据涉密程度分别标注“绝密”“机密”“秘密”和保密期限。
3、紧急程度
公文送达和办理的时限要求。根据紧急程度,紧急公文应当分别标注“特急”“加急”,电报应当分别标注“特提”“特急”“加急”“平急”。
4、发文机关标志
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也可以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时,发文机关标志可以并用联合发文机关名称,也可以单独用主办机关名称。
5、发文字号
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组成。联合行文时,使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
6、签发人
上行文应当标注签发人姓名。
7、标题
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
8、主送机关
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
9、正文
公文的主体,用来表述公文的内容。
1、0、附件说明
公文附件的顺序号和名称。
1、1、发文机关署名
署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
1、2、成文日期
署会议通过或者发文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联合行文时,署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
1、3、印章
公文中有发文机关署名的,应当加盖发文机关印章,并与署名机关相符。有特定发文机关标志的普发性公文和电报可以不加盖印章。
1、4、附注
公文印发传达范围等需要说明的事项。
1、5、附件
公文正文的说明、补充或者参考资料。
1、6、抄送机关
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者知晓公文内容的其他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
1、7、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
公文的送印机关和送印日期。
1、8、页码。
公文页数顺序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