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先由跟班队长、班组长全权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确认,发现有不安全因素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解决,在确认现场生产条件符合安全要求,填写《安全确认表》后,方可进行生产作业。
(二)当班安全员根据班组的确认,对所属范围内的作业班组现场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第二次确认并对班组确认情况签署意见。
(三)各级确认者发现现场有安全隐患时,必须责令停止作业,进行整改,若存在无法立即处理的重大隐患,应马上报告跟班领导,跟班领导在接到报告后应到达现场组织采取相应措施整改,必要时报告矿领导。
水利万物而不争,
而万物莫能与之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