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能。已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统考(即四级成绩过425分)的学生,不能再次报考同等语种、同等级别的考试,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取消考试成绩。只可以报考六级考试。英语六级通过后,可以反复报考六级刷分(部分院校有设定分数界限,如复旦大学要求六级成绩过500分,可再次报考六级)。
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即CET-4,College English Test Band 4的缩写,是由国家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主持的全国性教学考试。考试的主要对象是根据教育大纲修完大学英语四级的在校专科生、本科生或研究生。大学英语四、六级标准化考试自1986年末开始筹备,1987年正式实施。